襄阳市中心医院
院区安装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襄阳市中心医院拟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诚意合作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襄阳市中心医院院区自动售货机安装服务项目
二、项目商务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谈判人需具备销售及经营自动售货机相关资质。
2、谈判人应是在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谈判人在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谈判人在湖北省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常驻地点、技术服务中心及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4、谈判人必须如实提交下列证明其资格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谈判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谈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6、谈判人若为代理商需出具原厂授权书。
(二)标书要求:标书需提供五套,一正四副。包含的内容为:
1、谈判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开标一览表
4、谈判分项标价表
5、技术方案及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6、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2)税务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需将本次谈判的商务代表授权书附在标书中,询价过程中的承诺书等手写内容必须有委托人签字。
2.各供应代表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准,合同价格以院内谈判最终价格为准。
三、项目具体要求:
1、对襄阳市中心医院3个院区(南院区、北院区、东津院区)安装自动售货机,投放地点及数量9台,其中:东津院区2台(大厅1台,住院部1楼1台),北院区2台(门诊1台,外科楼1楼大厅1台),南院区5台(急救中心楼大厅1台,老门诊大厅1台,外科楼大厅1台,内科楼大厅1台,综合楼大厅1台)。
2、自动售货机服务范围:副食、饮料类(严禁香烟销售)。
3、自动售货机支付方式:纸币,硬币并可支持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4、供应商负责自动售货机的日常运营、售后服务、机器维修等工作,提供其经营合法性,如因机器故障或产品质量造成的投诉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保障出售的副食、饮料等商品符合《国家商品安全法》的要求,应定期更换即将到期的商品,严禁售卖过期、变质、三无副食及饮料,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由供应商承担。
6、医院为供应商提供场地及电力供应,安装卡式电表,供应商在医院财务购电,实行先买后用。
7、报价格式:
供应商需场地租赁费用总额报价。
例如: 场地租赁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台/年 ,大写 元。
8、场地租赁期限:三年
9、付款方式: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一年场地租赁费用,第2,3年场地租赁费在周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前一次性付清年费用。
四、供应商报名须知
(一)报名起止时间:
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二)报名地点:
襄阳市襄城区荆州街39号市中心医院行政楼5楼538室
(三)报名联系电话:招标办 0710-3520178
(四)报名资料清单:(现场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原章)
1.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带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若未办理三证合一,需携带税务登记证)
3.经营或生产许可证
4.厂家授权书
(五)项目保证金:
1.供应商在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壹万元整,请以公司名义进行转账,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
2.转账完毕,请持银行转账或进账凭据到襄阳市中心医院南院区行政楼五楼538室招标办登记报名,然后到襄阳市中心医院荆州街院区(南院区)行政楼六楼610(财务处)开具保证金收据。报名商凭收据及项目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进入会议现场,收据请自行妥善保管。
3.项目确定供应商保证金转为履约金,其他供应商持收据到南区行政楼五楼538室(招标办)办理退款事宜。
4.由于客观原因报名后不能参加谈判者,请提前三天告知招标办,招标办给予全额退还保证金,否则,保证金将视情节严重扣除相应金额后退还。
5.恶意投标造成医院损失及不良影响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6.保证金转账账号:
开户名、 襄阳市中心医院 | 账 号 | |
开户银行 | 襄城工行荆州街支行 | 1804 0011 0904 4005 006 |
(六)注意事项:
1.请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在接到开标通知后,按要求准备好标书五份(一正四副)、身份证原件、保证金收据等各类资料证件,准时到达会场,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2.若开标前临时更换委托人或产品品牌,需开标当天携带新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厂家授权书交给招标办。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 委托单位(供应商):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任职部门及职务: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编号: 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
兹委托 代表我单位参加贵院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为: )的磋商(或询价)活动,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或询价)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磋商函(询价函)和响应文件,与磋商小组进行澄清、解释、磋商,中标后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授权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附:
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委托单位(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1、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或询价)活动的,也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委托单位的在职人员,供应商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