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账户共济呢?
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作为授权人,可以把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父母、配偶、子女绑定为互济关系,作为使用人。当参保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就医时,若是父母、配偶、子女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是没有余额,结算时,系统将从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医药费用。
怎样才能绑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关系?
下载“湖北智慧医保”APP,并绑定互济关系。具体操作如下:
注册获取医保电子凭证
实现个人账户共济,授权人与使用人均须先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员可在“湖北智慧医保”APP中依次点击“授权医保电子凭证”、“注册”、“去注册”,输入“验证码”、“手机号”、“手机验证码”,采集“密码”并“确认密码”后即可完成注册,获取医保电子凭证。
账号登录
在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个人账户共济授权
(1)在首页的“在线办理”模块—“个人账户互济”,进入后点击“互济账户授权”选项。(2)承诺书签订。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后,可点击“下一步”,手动输入申明内容或点击“一键填入”,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3)互济账户绑定。输入使用人的证件号码,可选填使用人手机号,选择与授权人关系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绑定。
参保职工的哪些亲属可以作为个人账户共济对象?
参保职工可将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父母、配偶、子女等最多6名家庭成员作为个人账户共济对象。
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如何使用?
绑定授权成功后,使用人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持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结算时,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若余额不足或无余额时,系统将随机从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哪些情况下可以允许个人账户共济?
职工:普通门诊、药店购药、门诊慢性病、住院
居民:签约机构门诊统筹(村卫生室除外)、门诊慢性病、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