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医保服务承诺内容及标准
一、服务态度“热情化”:要求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做到主动热情,微笑服务,态度和蔼;不能态度冷漠,语言生硬,行为蛮横,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服务对象争吵。
二、服务用语“规范化”:要求接待服务对象时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礼貌用语,严禁使用粗话、脏话和服务禁语。接听电话说:“您好,医保办×××。”;窗口、导诊服务说:“您好,……”、“您好,请稍等。”、“您的业务已办理完毕。”。
三、服务准备“三提前”:要求工作人员提前检查好信息系统或硬件设施;提前准备好医保业务凭证和相关印章;提前5分钟到达岗位进入工作状态,准时开窗。
四、接受服务对象递交材料、证件时,举止规范得体:要求轻拿轻放,禁止使用扔、投等不文明的方式传递服务对象的材料。
五、窗口接待服务对象不接打私人电话:在为服务对象办理医保业务时,工作人员不能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电话。接听工作电话时,礼貌示意服务对象稍等。
六、业务咨询“四告知,一指导”:要求详尽告知政策规定、所需资料,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并指导填写业务表格。
七、业务受理“不推诿”:要求对服务对象符合规定的需求即时受理,对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做好政策解释告知说明,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服务对象,不能回复“不知道”、“不清楚”。
八、业务办理“不积压”:要求在医保业务受理、初审、复核、办结等各环节,按岗位职责和时限要求及时完成。对距离较远、往返困难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服务对象,按“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点对点服务、重点服务和一条龙服务。
九、业务办理“不出错”:要求严格执行医保业务规程、标准和各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层层复核把关,保证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力争每个环节不出差错;建立工作日志,记录特殊医保业务的办理过程,发现有错及时改正。
十、业务办理“一站式”,落实首接负责制:服务对象在一个医保窗口能够办理所有业务;首接责任人要负责办理、答疑、指引;受理的疑难医保业务,由首接责任人及时与院区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沟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实行内部循环、并联办理、快速联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