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医务管理 > 医疗制度

术前讨论制度

2010-08-2511436

一、所有住院大中手术病例(急诊入院手术除外)均应进行术前讨论,特殊病例应报医务处备案或医务处派人参加讨论。

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织主持,手术医师、护士长、护士及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参加。特殊情况可邀请病员家属或单位领导参加。

三、讨论内容:诊断和诊断依据、手术指征和手术禁忌征、术前准备,如特殊检查、血源等,术中可能发生的困难与意外,以及防范措施、麻醉选择,术后护理,术后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手术人员、麻醉人员及有关人员的组织和安排。

四、术前讨论要做好记录,填写术前讨论本,内容包括患者基本情况、术前诊断、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讨论意见只要求综合意见、并随同病历归档。


首页

医院概况

新闻动态

科室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