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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021-09-0316574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 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进行核查。

2.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3. 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4. 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并互相监督。

5. 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略。

5.4 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6. 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7. 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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