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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青光眼周|重视青光眼随访,防止视功能损伤

2022-03-172959

2022年3月6日-12日是第15个“世界青光眼周”,本次青光眼周的主题为:重视青光眼随访,防止视功能损伤。在我国,青光眼的患病率约为2%,致盲率约22.7%,占失明总人数的8.8%。青光眼所导致的视神经损伤、视野损害在目前是无法逆转的,一旦发现,所有的治疗只能延缓视神经的进一步损害,推迟失明的到来。

对青光眼患者来说,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能够最大可能地延迟视野损害的进展、避免失明的发生,因此建议有青光眼高危因素的人及早进行青光眼排查。

及早排查青光眼,警惕“视力的小偷”

青光眼是指由于眼睛内压力(眼压)升高,使视神经受损,导致视野越来越狭窄,最后甚至导致失明的一种疾病。因此,青光眼又被称为“视力的小偷”!青光眼患者往往双眼发病,确诊后需终身治疗,带给患者沉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青光眼的高危人群包括:有青光眼家族史的人;近视进行性发展、尤其是患有高度近视的病人;经常出现眼睛胀痛、雾视(看东西像透过磨砂玻璃)、虹视(有异常的颜色变化)、一侧头痛甚至恶心呕吐的患者;年纪较大、眼部曾受过外伤、有全身疾病需长期使用激素治疗的患者,特别是糖尿病、高血压和血液病患者,是青光眼的高危人群。

有高危因素的人群需要尽早做青光眼的排查,包括:眼压、眼底、视野、房角、角膜厚度、OCT检查等,以便对青光眼进行准确诊断、分型及分期。

青光眼需终身治疗,切勿擅自停药

一旦确诊青光眼,患者需要终身治疗和随诊,但有些患者会因为对疾病认识不足而影响治疗。有些患者会因为使用眼药水“无法提高视力”,或使用降眼压眼药水“感觉不舒服”而自行停药,等视力降至影响生活时再来检查,已经无法挽救已受损的视功能。因此,确诊的青光眼患者需要终身规律复诊,务必按医嘱治疗。

目前,降低眼压是青光眼的标准治疗方法,治疗手段包括:药物(滴眼液为主)、激光和手术。无论是使用眼药水,还是选择手术,都不是一劳永逸的,均需要按照医嘱定期复诊眼压、视野等眼部情况。即使患者自觉没有症状,也应该按照医嘱用药,终身随诊。眼科 王妍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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