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
(二)学历、资历条件。
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不包含自考、专起本、专套本、专升本等类别。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年龄条件。
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取得本科学历人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如:“30周岁及以下”即指“1994年5月及以后出生的,与公告发布时间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起至相应岗位招满截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信息。
(三)资格审查及考核通知。
医院组织人事处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组织招聘面试。面试有关事宜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的手机号,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三、招聘办法
(一)考核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和岗位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面试。应聘人员根据面试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面试。
面试合格线为80分。
2.岗位考核。医院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考核人数,岗位考核时间为2周。若应聘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数,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均可参加岗位考核。我院组织岗位考核前在官网发布公告,同时以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岗位考核后,医院按应聘人员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岗位考核合格线为80分。
(二)考察、体检。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采取档案审核、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其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确定录取对象。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招聘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或者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四、用工形式
科研助理岗位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为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五、工作待遇
(一)课题组将为科研助理提供扎实的科研训练(包括论文写作、数据分析以及参与各类项目),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在符合医院规定前提下,在休假等方面进行弹性安排。
(二)对于工作表现优异者,为其进一步深造或者工作提供支持,并可参与撰写研究论文和报告。
(三)科研助理岗位用工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初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1年,也可通过完成某项科研工作任务为期限,最多可续聘1次,续聘期限1-2年,第2个合同期满后可择优竞聘研究员岗位。
(四)录用人员待遇由各课题组具体面议,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薪酬待遇。
(五)科研助理可申请参加医院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老师 组织人事处电话:0710-3511271
附件:《襄阳市中心医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