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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2010-08-2525929

按病情实行分级护理,根据病人生活自由度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1、一般护理

(1)新入院病人每天测T、P、R四次,连测3天,正常后改一天1—2次直至出院;体温37.5摄氏度以上,大中手术后3天及特护病人,每天测T、P、R四次。

(2)体重、血压入院时测量一次,体重以后根据医嘱每周测量一次。

(3)大便次数每日记录一次,记出入量者要记全量。

2、特级护理

对象:

(1)病情危重,需要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

(2)各种重大手术,严重外伤。

(3)新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需要监护者。

要求:

(1)按一般护理要求。

(2)专人负责,24h守护。

(3)建立特殊记录。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正确及时做好治疗、护理及出入水量的记录。

(5)做好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3、一级护理

对象:

(1)病重,需严格卧床休息者。

(2)重大手术后7日内,一般手术1~2天内。

(3)昏迷、休克、肾衰、惊厥、子痫、晚期癌症,早产婴等。

要求:

(1)按一般护理要求。

(2)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药物反应,重症期15~60分钟巡视一次,稳定期30~60分钟巡视一次,根据病情做好护理记录(如出入量记录、产后记录、神经系统观察记录、婴儿观察记录等。)

(3)加强基础护理,防治并发症及交叉感染的发生。

(4)做好晨晚间护理,保持三短九洁(三短:指(趾)甲、头发、胡须,九洁:颜面、口腔、皮肤、眼、鼻、耳、肛门、四肢、会阴)。

(5)做好心理护理及卫生宣教。

(6)做好生活护理,按照护理级别,对病人实行:帮助生活护理、协助生活护理、指导生活护理。

4、二级护理

对象:

(1)危重、急性期后、大手术后病情稳定,生活尚不能完全自理者。

(2)年老体弱,不宜过多活动者。

(3)普通手术后,轻度子痫者。

要求:

(1)一般护理要求。

(2)注意病情变化,每1~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观察治疗、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

(3)协助做好生活护理,保持个人及床单位整洁。

(4)做好心理护理及卫生宣教。

5、三级护理

对象:

(1)一般慢性病,正常孕妇,术前检查、准备阶段。

(2)各种疾病或术后恢复期。

(3)生活能自理病人。

要求:

(1)指导功能锻炼,做好康复期的卫生宣教。

(2)注意病情变化,每天巡视3~4次。

(3)观察生命体征情况,每日1~2次。

(4)督促做好生活护理,做好卫生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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